陕西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29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边世娥

陕西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标准

[摘要]陕西两会提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标准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八大民生”工程之一。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因缺乏落实资金配套能力,而影响了项目推进。省人大代表黄曼丽建议,对这些地方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标准应适当提高。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来自汉中代表团的黄曼丽以汉中为例,对欠发达城市在公租房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说明。

“根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情况看,汉中市‘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万余套150万平方米,总投资逾27亿元。按照目前中省每平方米600元的补助政策计算,可获得中省补助资金9亿元,仍需实现财政配套约18亿元。由于汉中市属欠发达地区的欠发达城市,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落实十分困难。”

她建议,为落实中省关于加大公租房建设的指示精神,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建议中、省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政策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奖金补助标准,缓解地方财政配套建设资金压力。

上一条:延安市保障性住房相关问题问答 下一条:申报普通住宅商品房(备案)、经济适用住房(审批)价格办事指南


      

beat365提前结算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