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水销售
法定依据 志价发【2012】09号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办理时限 时限名称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非居民用水销售 1工作日 1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4.83元/m³元志价发【2012】09号
联系方式 0911-33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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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
审批流程图
无流程图
beat365提前结算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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